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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  內蒙古取消診所設置等5個事項的審批
        發布時間: 2021-08-17 15:05 更新時間: 2024-12-02 07:38

        根據《國務院關于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1〕7號)和《內蒙古自治區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的通知》(內政發〔2021〕4號)有關“證照分離”改革工作部署,自治區衛生健康委梳理了衛生健康領域中央層面設定的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,涉及改革事項共計24項。其中,診所設置審批等5項審批直接取消。



        按照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布的《衛生健康領域中央層面設定的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》,診所設置審批、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、部分醫療機構(除三級醫院,三級婦幼保健院、急救中心、急救站、臨床檢驗中心、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、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)《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》核發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甲級資質認可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丙級資質認可5個事項直接取消審批。診所執業登記由審批改為備案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、社會辦醫療機構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2個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。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、生產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審批、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、設置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許可、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等16個事項進行了審批服務的優化。



        記者了解到,涉及衛生健康領域的24項事務在進行審批改革后,均加強了事中事后的監督措施。如開辦診所雖不再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請辦理設置審批,直接辦理診所執業備案即可。但需要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,要求診所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信息系統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將加強監管,根據相關管理規定,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。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,強化信用約束。向社會公開診所有關信息和醫師、護士注冊信息,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。



        來源:正北方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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