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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公司新聞
        醫療機構及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
        發布時間: 2021-06-27 11:23 更新時間: 2024-12-02 07:38

        醫療機構及執業醫師積分制管理,扣滿積分、吊銷執照!


        一、審批工作程序

        依據《醫療機構管理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等。

        二、受理范圍

        個人和單位申請開辦門診部(含專科門診部)。

        三、申請設置 醫療機構程序

        1、到擬開辦地的區衛生局提交設置申請書。

        2、區衛生局受理后,25日內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申請核發《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》,并交一份申報材料和《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》報備市衛生局(醫政處、中醫類交中醫處、基層衛生類交基婦處)。

        3、市衛生局有權在按到備案報告30日內糾正或撤消區衛生局作出的不符合相應條件和程序的《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》。

        四、申請設置 醫療機構應提交下列材料: 

        1、設置醫療機構申請書;

        2、可行性分析報告;

        3、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;

        五、取得《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》者,應根據《醫療機構(門診部)準入標準》進行籌建,籌建工作完成后,向區衛生局申請執業登記。

        六、區衛生局應自受理執業登記申請之日起30天內,對籌建.情況進行審查和實地考察,并對相關執業人員進行有關消毒、隔離和無菌操作等基本知識和技能的現場抽查考核,對驗收合格的機構,由區衛生局發給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;審查不合格的,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通知申請人。驗收合格的機構同時報市衛生局(醫政處)備案,市衛生局將組織不定期抽查,對抽查不合格的機構及時通知區衛生局責令該機構限期整改,限期整改不合格的由區衛生局注銷其《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》。

        七申請執業登記應提交下列材料:

        1.醫療機構籌建情況的自查報告;

        2.《醫療機構申請執業登記注冊書》;

        3.《醫療機構設置批準書》; 

        4.用房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; .

        5、科室布局建筑設計平面圖;

        6、驗資證明、資產評估報告; 

        7.醫療機構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;

        8、消防、環保驗收合格證明;

        9、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的簡歷和有關證件,包括身份證、畢業證、職稱證、醫師資格證書、醫師執業證書;其他衛技工作人員名錄及其有關資格證書、執業證書復印件。

        執業醫師已注冊的需提交原注冊機構所轄衛生行政部門同意的.醫師變更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;未注冊的提交醫師執業注冊申請審核表,其中未注冊的外地醫師需提供對方衛生行政部門開具的未注冊證明;已取得醫師資格證后二年未注冊的需提交培訓并考核合格證明。執業護士未在廈門注冊的需提供執業護士變更注冊申請書,外省的還需經對方省衛生廳同意意見。其他醫技人員已在其他醫療機構工作的需提供原機構同意意見。

        10、儀器、設備清單;消毒供應室和放射科(X光室)的合格證明;

        11、退休人員的原單位回執;

        12、個人合伙設置的醫療機構,還應提交合同書;股份制醫療機構還應提交組織章程。

        注:所提交的材料須用A4紙電腦打印按以上材料的順序裝.訂成冊(附封面、材料目錄),一式一份。

         

    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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